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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丽莎。我身高五尺九寸,头发很长,呈暗棕色。我经常穿着皮衣,足登长统马靴,有时,穿上像手套那小说介绍
我的名字叫丽莎。我身高五尺九寸,头发很长,呈暗棕色。我经常穿着皮衣,足登长统马靴,有时,穿上像手套那_黑蕾丝系列之情欲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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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小说主角: 艾略 丽莎 马丁 理查 史各特 史雷特 纽奥良 小黄 戴安娜 沈默

相关标签: 西方 绘画 成熟 编辑 奴隶 我的 小说 系列 情色 黑丝

最后更新:2024/1/3 21:02:11

最新章节:我的名字叫丽莎。我身高五尺九寸,头发很长,呈暗棕色。我经常穿着皮衣,足登长统马靴,有时,穿上像手套那最新章节 第三十一章 给董事会的最后报告 2024-01-03

小说简介:导读:如果你把她放置在像我这样装饰得很嚣张的房间里置身于海地的绘画、盆栽的羊齿和野蛮的石雕中那么,你就拥有了一种很丰富又很成熟的什么,能够在没有馨香的地方嗅到馨香,并且在一见到时就品尝到肉体的烟味与咸味。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那个时刻:第一次发现她在那儿无论我在门厅及花园里已经看了多少奴隶看到…

内容摘要:我的名字叫丽莎。我身高五尺九寸,头发很长,呈暗棕sè。我经常穿着皮衣,足登长统马靴,有时,穿上像手套那么柔软的皮背心,甚至搭配上一件皮裙。我喜欢蕾丝,特别是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一种:很复杂、很老式、雪白sè的。我的肤sè很白,所以很容易晒黑,胸脯大,双腿修长。虽然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很美,但是,我还是知道自己很美。要是我不美的话,我就不会是‘俱乐部’的一名教练了。骨架匀称,眼睛大,这是我认为的“美”的真正基础头发浓密,颇有实质加上我脸上的神情,看起来很可爱,大部分的时间甚至透露出有点茫然若失的模样。但是,一旦开始说话,即能在男xìngnú隶或女xìngnú隶心中引发恐惧的情绪。在‘俱乐部’,他们叫我“完美主义者”。在像‘俱乐部’那样的地方,人们这样称呼你,可说是非同小可的恭维,因为在‘俱乐部’中,每个人都在追求某一种完美,每个人都在努力,而“努力”是其中所涉及的欢乐的一部分。‘俱乐部’一成立,我就参与其事。我帮忙创立‘俱乐部’,拟订‘俱乐部’的宗旨,同意最早期的成员及最早期的nú隶入会。我订下规则及限制,构想并创造出今天大家在那里所使用的大部分设备。我甚至设计了一些平房、花园、晨间游泳池及喷泉。我自己装潢了许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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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第一章第一段卖弄文辞,语法都错了.....
匿名书友
打仗套路,第一波伏兵,第二波伏兵,KO
匿名书友
节奏慢过头了。苟了200章结果开始谈情说爱…感觉就是那种看着就想跳的类型。但写的好像挺有说服力的。干草。
匿名书友
写的还行。不精彩但是能看,因为基本没毒
匿名书友
三国文中认可以颜良为主角的小说。印象中《三国之暴君颜良》算一本,这本写实风格,其他都可以,就是势力发展,情节略慢,有些拖沓。
匿名书友
故事写得挺不错,是本好书。看完此书回过头来去玩了玩全战三国最新dlc,势力划分走势恰如书中详实所列,闭目可知各地割据军阀首领。书中侵略攻伐精彩过瘾,就是在官渡战后布局常山时,突然把一些细枝末节的脉络写得太过详实拖得太久,容易让人热度消退,其后更新也出了问题
匿名书友
男主角是女主角经纪人的一条狗!
匿名书友
到底怎样的环境能培养出男主这么怂的人?好奇。
匿名书友
蒲素是个退伍军人,始于微末。90年代初退伍后分配到南州一个纺织集团的保卫科,办理了停薪留职。有一帮非常靠谱的好兄弟,进了一个合资企业,受到了老板的重用,谈了一个女朋友,两人都是初恋,正当他在合资企业想大展拳脚的时候,因为一次见义勇为而让自己变成了罪犯,又成为了逃犯。

先是在战友的帮助下跑到了桑海,投奔了姐姐蒲泓,形势不妙以后又来到了香山,投奔之前偶然认识的旅游中专的实习生郭娟。在香山他感觉到了郭娟的微妙变化,结识了一些郭娟的同学,也是他的南州老乡。

在这个心情极度压抑,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选择了用情欲来释放。很快就勾搭上了女实习生徐莉,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之间不可能形成稳固的情侣关系。原本就是个错误的开始,势必没有美好的结局。

这期间,蒲素还是心心念念挂念着他南州的初恋“王艳”,只不过王艳的态度一直暧昧不清,患得患失。蒲素从失望到绝望,最终觉得自己认清了王艳的真正心里所想:“既觉得和他在一起没前途,又不舍得完全放弃。”

蒲素某种程度而言,是个占有欲极强的人。之前在没有出事前,因为自信,所以迁就这王艳,在他四处躲藏的时候,心态发生了变化。他那个时候需要的是毫无保留的感情,王艳对他的若即若离,让他分厂愤怒,甚至觉得自己被玩弄,用扭曲的心态重新审视两人之间这段感情。

之后蒲素依靠郭娟的朋友阿标,通过一些灰色的手段,让自己的姐姐蒲泓帮忙和她的男朋友陆子明合作,很快就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困境。

就算这样,他也没有放弃王艳,并且趁着战友结婚的机会,冒险回到南州和最后争取王艳,结果还是失望而归。之后蒲素一直有隐隐要报复王艳的念头,且执念极深。

只不过他报复的方式,却像是在报复自己。不断地玩弄女性,看似风光,实际上整个人已经扭曲了。在认识孙莉以后,虽然孙莉各方面条件都比王艳出色很多,但是因为初恋而且当初无保留的全情付出,蒲素还是时时把孙莉和王艳放在一起比较。

很多时候一件小事就能改变一个人,更何况初恋?蒲素当然是喜欢孙莉的,也觉得孙莉会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再像原来对待王艳那样去对待别的女人,他已经做不到了。潜意识里或许他不会再相信任何女人,也或者,觉得没有哪个女人再值得自己付出了。总之,每每一想到自己之前和王艳交往之中的点点滴滴,他就觉得自己很傻。

其实,放不下,岂不是说明爱得深?
匿名书友
这就不是商业小说,更不是网文类型。因为过于真实,感觉像是回忆录。作者非常自我,不按套路来,应该是严格按照时间线和个人经历在写。喜欢这一口的应该会觉得不错。
匿名书友
没怎么看,看过的部分也没引起兴趣,文字尚可,其他不做评价。
备看。
匿名书友
个人觉得写的很好,是那个时代的特点,但是随时会挂
匿名书友
这书有点牛逼啊,只是感觉类型问题不火
匿名书友
随便翻了几张,就几个美女,额,这不是烂文标配吗,很想知道20章9.3分怎么来的
匿名书友
幼苗,目前20几章来看作者写的有逻辑,几个看点比较自然,这和网文小说写法不一样。看本章说作者是新手,题材不讨巧,自切风险较大。
匿名书友
看了两天感觉还是可以的。非常生活和真实。改编影视剧应该不错。
匿名书友
3.11—7.1
匿名书友
剧毒,开头其实还挺对胃口的,叙事混乱搞得花里胡哨的也能克服,但是到逃亡广东真的就要被毒死了,从开始就在写的和青梅竹马间的爱情一下子就被扔一边去了,去广东投奔一个关系暧昧的女性朋友,结果过去第二天就给这个朋友的朋友给上了,拜托,才刚刚认识好吗,之前塑造的情圣形象就这样崩塌了,太突然了吧。然后这个关系暧昧的朋友还靠出卖肉体给父亲还债。。。什么鬼东西,这种书尽然还有7分,我一直觉得龙空6分以上的书都能看,看来是我错了,
匿名书友
给4星是因为写这样合我胃口的文作者太少。老实讲,男主是挺渣的,非常渣。
匿名书友
跟你们讲个故事吧,讲个埋藏深深喜悦和悲伤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时光